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
吴邦国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紧紧围绕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社会保险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全面完成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任务,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其他经常性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对外交往积极展开,自身建设继续加强,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吴邦国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他庄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吴邦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吴邦国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他从五个方面深刻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在报告今年常委会工作部署时,吴邦国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二要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本次大会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大会执行主席马启智、王云龙、王珉、石秀诗、卢展工、白克明、白恩培、刘云耕、刘焯华、苏荣、李鸿忠、李肇星、肖怀远、张云川、张庆黎、张宝顺、张春贤、陆浩、罗志军、郭声琨、郭伯雄、梁国扬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吴邦国说,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
加强对社会广为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吴邦国委员长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移农村劳动力和保障农民工权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还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说,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一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解决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重点改革顺利实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二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有关大力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和新疆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努力推进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四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劳动权益、财产权益和人身权利,抓紧调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解决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五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善制度措施,整治交通隐患,严格执法管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要进一步抓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完善审判和检察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吴邦国说,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吴邦国委员长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去年,我们选择财政决算、国家粮食安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作为询问重点,分别采取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和大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或直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
吴邦国说,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事先认真调研、精心准备,常委会办公厅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保证专题询问顺利展开。专题询问起到了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作用,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吴邦国说,开展专题调研是这些年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去年就“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问题,我们选择14个课题,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水平、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既为中央决策和研究编制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了必要准备。我们还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精神,将原来在6月份听取审议当年1至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做法,改为在8月份专门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情况等等,增强了预算监督实效。
吴邦国说,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其他经常性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吴邦国委员长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常委会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06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71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律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1件议案涉及的1件法律草案正在审议,144件议案涉及的41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
吴邦国说,代表提出的759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76.7%。加强对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增加牧民收入、西海固地区饮水安全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代表们的肯定。一年来,举办了9期代表培训班,1900多名代表参加学习,还组织1800多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邀请5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活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事先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呼声,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特点和优势,开展与外国议会多层次多领域的友好往来,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与美国、俄罗斯、韩国等国议会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稳步推进,启动了与法国国民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保持了与有关国家议会交往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在各国议会联盟、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亚太议会论坛、亚欧议会伙伴会议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参与第三次世界议长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大会上就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等重大问题阐述中方立场,不仅赢得广大发展中国家议会领导人高度赞赏,也为大会取得务实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利用多种场合,阐述我国基本主张,让国际社会加深对中国基本国情的了解,加深对中国坚持科学发展、走和平发展道路的认识。
吴邦国说,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办好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地方人大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机关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吴邦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吴邦国委员长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吴邦国说,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此后又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先后通过了4个宪法修正案。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